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防灾报警系统工程(重发公告)
创建时间:2009-12-30
发标时间:2009-12-30
开标时间: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1. 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的 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防灾报警系统工程(重发公告) 已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项目资本金和融资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其他条件:(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04年—2008年)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多点施工工程中,须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自动灭火控制及管网系统工程的施工和运营业绩(通过政府消防专项验收并已投入运营),但对多点施工工程的业绩要求为单笔工程合同总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完工投入运营的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最终用户证明); (4) 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项目经理在近5年内(2004年—2008年)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多点施工工程中,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自动灭火控制及管网系统工程的施工和运营业绩(通过政府消防专项验收并已投入运营),并在工程中担任过本职(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最终用户证明);对多点施工工程的业绩要求为单笔工程合同总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完工投入运营。 (5)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人须具有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9) 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11)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12)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原件。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自制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09-12-30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0-1-6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00 下午起时间: 13:30 下午止时间 15:00 获取文件地点: 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建筑有形市场二楼 6. 请申请人于 2009-12-30 上午 09:00 至 2010-1-6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1-7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1-7 下午 15:00 投标箱号: 投标箱四(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7. 备注: (一)项目概况: 1、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是一条连接高新区、古城区和工业园区的东西向骨干线,西起木渎镇,东至工业园区钟南街站,线路全长约25.739公里,车站24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主变电站2座,车辆段1处(含停车场、培训中心),控制中心1处。 2、系统定义: 2.1防灾报警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FAS和IG541混合气体自动灭火管网子系统组成。 2.2火灾自动报警分系统(FAS) 包括建筑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气体自动灭火控制子系统、感温光纤火灾探测子系统。 (二)本工程需核实的原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3) 近5年内(2004年—2008年)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多点施工工程中,须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自动灭火控制及管网系统工程的施工和运营业绩(通过政府消防专项验收并已投入运营),但对多点施工工程的业绩要求为单笔工程合同总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完工投入运营的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最终用户证明)。 4) 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在近5年内(2004年—2008年)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多点施工工程中,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自动灭火控制及管网系统工程的施工和运营业绩(通过政府消防专项验收并已投入运营),并在工程中担任过本职(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最终用户证明);对多点施工工程的业绩要求为单笔工程合同总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完工投入运营。 5) 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的相关证明; 6) 投标人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安全生产许可证; 8) 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9) 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10)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 11) 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则采用“抽签法”方式确定9家入围;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在3-9家之间,则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直接入围,招标人将不再做延发公告。 (五)其他:对已在苏州建设有形市场备过案的企业,报名时可直接在报名处报名,对于未备过案的企业,报名时候需要携带企业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等复印件相关证件)。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原件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1) 资格预审申请书(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2) 附件资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写; (3) 项目经理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需要压证)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二份封袋(一正一副,含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0年01月07日下午15:00~17:0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核实地点: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建设有形市场二楼)。允许申请人2010年01月08日上午12:00前补充未核实的原件(补充原件的核实地点:苏州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中心8A210室)。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中心 联系人: 夏莎丽 传真: 0512-67871030 电话: 0512-67871030 邮编: 215006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中心 联系人: 王捷伟 传真: 0512-65160659 电话: 0512-65160651 邮编: 215000 E-Mail: wjw@jocite.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杨大伟 项目组组长: 龚坚 性别: 男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9-12-30 至 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