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通信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重发公告)
创建时间:2010-01-13 发标时间:2010-01-12 开标时间: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的 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通信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重发公告)  已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经091229)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及融资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全线总长25.739km      建筑面积: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4-1 至 2012-6-28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通信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 0.0000 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 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正线通信系统施工业绩(不含分包) 具有城市轨道交通正线通信系统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第4条相关要求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一级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0-1-12 上午 09:00 至 2010-1-18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0-1-12 至 2010-1-18 每天上午 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1-18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1-18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年1月18日下午15:00-17: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证明等);
(2)200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大厦
   联系人: 冯燕华      传真: 0512-67871030      电话: 0512-67871031
   邮编: 215006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西康路7号4楼
   联系人: 戴斌      传真: 0512-65168880-8503      电话: 0512-65168880-8503
   邮编: 215006      E-Mail: daibin@infobidding.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崇宁来
   项目组组长: 胡晓洁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0-1-12 至 2010-1-18       投标箱号: 投标箱二(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一)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一号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吴中区木渎镇北侧天平山东麓的灵天路,沿竹园路向东进入苏州新区后,往北转入长江路,经苏州乐园,往东沿邓尉路穿过京杭运河,进入金阊区,经干将西路、穿西外城河、沿干将东路进入平江区,之后线路穿过东外城河进入苏州工业园区,线路沿中新路、苏华路布设,途经园区CBD后穿金鸡湖,沿玲珑街东行,经过园区会展中心、文化中心,沿翠园路东行经行政中心后线路向东止于钟南街,全线总长25.739km,均为地下线。一号线共设24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093.13m,最大站间距2482.65m,为穿金鸡湖的星港街站至会展中心站,最小站间距717m,为华池街站至星湖街站;一号线设控制中心一座,位于广济路站西北侧,为线网四条线共用;全线设主变电所两座,分别位于苏州乐园站及星塘街站。一号线车辆段设在木渎站附近的天平山脚下,综合维修基地和培训中心也建于车辆段内。
通信系统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两大部分的所有子系统的安装施工服务以及信息网络系统的咨询服务。
(二)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中“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见第4条表格内要求;补充如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家单位申请本标段。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需核实原件:
(1)独立法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等);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
(4)本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需要押证);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材料);
(6)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证明等材料);
(7)2008年度审计报告;
(8)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包括劳动合同原件、社保证明原件等)。
(六)申请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安全B证不需装订,但需一起封袋),一式两份(一正一副)一起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
(七)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已经参加过第一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当重新报名、重新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并核验原件。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9家入围;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在3~9家之间,则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直接入围,招标人将不再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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